介绍:
- 1、汽车维修企业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 2、新安全法出台如何加强汽车维修企业监管
- 3、什么部门监管汽车修理厂?
- 4、汽车维修行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什么?
- 5、汽车维修安全管理规定
- 6、汽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摘要:汽车维修企业是汽车产业链上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它担负着为社会在用车辆提供维护、维修服务,为国家物流业的稳定发展和物联网建设提供后勤保障的职能,为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需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以及人员的周转畅通扮演着重要角色。本文从汽车维修安全生产的角度出发,谈谈如何做好维修工作。关键词:汽车维修企业 注意的问题没有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随时待命,各类运输任务就难以及时高效的完成,因此,抓好汽车修配厂的工作,也进一步关系到整个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和科研任务的顺利实施,在此“如何做好汽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就显的尤为重要,因为它是一切后续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新安全法出台如何加强汽车维修企业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强化机动车维修行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我所多措并举持续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流程。立足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充分利用微信群等发布《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摩托车维修开业条件》、备案材料和维修备案样版,开展维修群在线答疑解惑,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自机动车维修企业提交备案材料后,我所稽查中队第一时间受理备案材料,并现场审核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不符合备案条件时,书面一次性告知机动车维修企业,对维修企业的场地、人员、设备、管理制度和相关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现场核查,对于符合备案条件的及时给予备案登记,做到应备尽备,不断提高我县机动车维修备案率,到12月底,新增备案50户。
强化监督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积极督促机动车维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每月随机抽取辖区内的维修企业,督促企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抓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厂区风险隐患清零,做到安全生产;推广和使用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并及时上传将维修记录,做到高效信息报备。到12月底,我县共有10户二类维修企业,有9户已成功进行数据对接,共上传电子健康档案6502条。
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清查整治。我所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商务科技局的联合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的维修企业进行排查,对于涉嫌改装机动车维修企业及时下发告知书,严禁机动车维修企业非法改装车辆,同时加大路面巡视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改装车辆,到12月底,我所共查处非法改装车辆41辆,罚款金额52000万元。
什么部门监管汽车修理厂?
交通运输管理处。
由于汽修厂是归交通运输管理处进行管理的,因此当出现汽车维修纠纷的时候就可以拨打交通运输管理处投诉热线进行投诉。
交通运输管理处投诉热线为12328,也可以直接致电所在地的交通运输管理处电话。其次如果汽修厂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话,也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进行举报。
其次如果所指的修理厂包含4S店的话,当需要维权的时候也可以拨打汽车厂商的服务电话,汽车厂商对于旗下4S店会进行监督,如果旗下4S店出现违规行为,汽车厂商也会对其进行处罚。
扩展资料:
12328电话为交通运输行业统一的社会公益性服务监督电话,主要功能包括交通运输行业服务监督、投诉举报、咨询服务等,业务领域主要覆盖道路运输、公路、水路等行业。
1、市级业务流程。
(1)属于能直接处理的,由话务员回答。
(2)属于本级的投诉举报,由话务员工单记录,通过工单流转系统自动流转到业务部门处理。业务部门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并在电话管理系统予以记录;需要马上处理的,由电话处理中心同时告知交通运输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3)属于非本级、非本区域业务的,由话务员告知相应区域电话或者工单记录,并由本级电话处理中心流转至上级电话处理中心。
(4)属于铁路、民航、邮政等行业服务监督、投诉举报、咨询服务的,由话务员直接告知相应的服务监督电话号码。
2、省级业务流程。
省级电话处理中心收到流转工单,应当分送给交通运输厅相关业务部门或职能局处理,并由相关业务部门或职能局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电话呼叫人,并在电话管理系统予以记录。省级呼叫中心的业务流程参照市级业务流程办理。
3、部级业务流程。
交通运输部收到电话流转工单后,按照职责分工,分送各有关司局,由各司局将电话投诉处理纳入日常工作,安排专人及时处理并反馈。
参考资料来源:12328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服
汽车维修行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什么?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确保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广州市辖区内取得经营资质的各类别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行政法规和政策,按照本规范,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范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及做好相关实施记录。
第四条
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督促机动车维修企业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管理责任。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相关的政策规定;各区、县级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行政区内机动车维修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定期组织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政府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
第五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因企业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爆炸、触电、机械伤害以及其他的安全生产事故。
第六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是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须与各安全生产岗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
第七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八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应急预案,保证安全生产配套资金的落实,规范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持证上岗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九条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当配合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改进措施和整改意见,应当严格落实。
第十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时,机动车维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汽车维修安全管理规定
一、机构与职责
1、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有效地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
2、厂长(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建立以厂长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全厂的安全工作;车间主任(部门经理)负责本车间(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班(组)长直接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安全管理,企业和车间设立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企业年、季、月底安全管理计划列入厂长(经理)年度信誉考核目标管理之内。
3、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4、厂(公司)、车间领导在指挥生产时,须做到先安全后生产,生产服务安全,严禁强迫命令、瞎指挥的恶劣行为发生。
二、生产(工作)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管理
1、非本工种的员工,未经批准不擅自上岗。严禁在厂区无证驾驶车辆,严禁上班时穿拖鞋、高跟鞋、穿裙子、打赤膊,机具设备在运转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岗。
2、承接整车总成修理和底盘车身焊修等作业的车辆,在进入修理车间后,应首先拆下油箱,并放置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存放,修理结束后方可装回。
3、生产、服务区和公共场所不得存放汽油及其他易燃品,更不准使用汽油,清洗零件在具备安全条件的专门场地进行。生产区内严禁抽烟,严禁使用明火。
4、电气设备和路线须定期检修,压力容器须定期检查,严防漏电、漏气和爆炸事故发生。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及有毒物品必须存放在符合安全标准的专用库房内,并派专人保管,严格执行领发规定。有毒物品的领发须经厂长(或总经理)签字,并及时报政府安检部门备案。
5、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消防安全规定,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配齐、配足各类灭火机及砂箱、消防器材等灭火设施,备足消防水源。安全管理员须定期检查更换失效灭火机,教育职工学会使用灭火设备。
6、工厂门卫室是工厂安全保卫的重要窗口,门卫人员应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每天按时巡逻检查,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三、检查与考核
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企业安全管理员及车间安全员应每天检查厂区安全生产状况1-2次,做好记录指导整改,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检查当月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2、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考核办法,对各部门、车间、班组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日常考核工作,山安全管理员和车间安全员执行;厂(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
汽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2、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3、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4、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是指对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维修,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
6、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安全生产。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应当执行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扩展资料: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规范和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公开的维修技术信息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通过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等维修作业,使机动车通过排放检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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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直接告知相应的服务监督电话号码。2、省级业务流程。省级电话处理中心收到流转工单,应当分送给交通运输厅相关业务部门或职能局处理,并由相关业务部门或职能局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电话呼叫人,并在电话管理系统予以记录。省级呼叫中心的业务流程参照市级业务流程办理。3、部级业务流程。交通运
定期检查更换失效灭火机,教育职工学会使用灭火设备。6、工厂门卫室是工厂安全保卫的重要窗口,门卫人员应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每天按时巡逻检查,防止突发事件发生。三、检查与考核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企业安
系统,并及时上传将维修记录,做到高效信息报备。到12月底,我县共有10户二类维修企业,有9户已成功进行数据对接,共上传电子健康档案6502条。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清查整治。我所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