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标准,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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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ker 2年前 (2023-02-01) 教育 146 5

介绍:

如何认定家庭情况贫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参考)

第一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应着重考虑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第二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参照同期滁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结合学生学习生活及日常消费水平,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综合进行。

第三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等三档。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1.家在农村,生活以农业为主,且家庭经济收入明显偏低的;

2.父母一方下岗(失业)且家庭经济收入明显偏低的;

3.家庭成员中有两个及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且家庭经济收入偏低的;

4.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遭受一定损失的;

5.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父母双方下岗(失业)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

2.单亲或父母有残疾或父母年事已高,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3.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

4.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者;

5.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特困生):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

2.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的;

3.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财产损失严重,或其本人突遭不幸(如突发严重疾病或严重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4.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或重点优抚对象的;

5.其他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的。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有经常吸烟或酗酒等不良习气者;

2.节假日经常自费外出旅游者;

3.无故在公寓外租房住宿者;

4.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5.自购高档电子产品者;

6.有其他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者;

7.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8.由于家庭建房、购房、经商、投资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者;

第五条特殊困难学生、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总数原则上不设比例,根据每年实际情况,依据量化民主评议分数由高到低确定。

四川师范大学贫困生认定金额

四川师范大学贫困生认定金额为第一档为重点贫困补助4000元,第二档为中度贫困补助3000元,第三档为一般贫困补助2000元。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原则上纳入特别困难群体。

贫困生基本申请条件:

1、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学生。

2、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家有危重病人,家庭无经济来源的学生或身患残疾的学生,须由所属乡镇或街道单位出具盖章的证明方为有效。

3、除国家规定的抚恤金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烈士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须由所属乡镇或街道单位出具盖章的证明方为有效。

4、家庭年收入为家庭所在地居民最低平均生活水准线以下的城市下岗职工子女,下岗职工应由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单位效益不好的应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5、农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000元的学生,须由所属乡镇出具盖章的证明方为有效。

6、因家庭发生突然变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7、自身遇到意外伤害或因患严重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

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1、孤儿,需要相关证明,复审不需要补充材料;

2、烈士子女,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需要相关证明,复审不需要补充材料;

3、父(母)亲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复审看是否是三年内低保证,需补当年发放记录;

4、单亲家庭,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需要离婚或者死亡证明,复审时需调查是否再婚;

5、父(母)亲因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需要残疾证来鉴别残疾种类的影响,复审不需补充材料;

6、直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突发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需要病历或突发自然灾害证明,复审不需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困难的学生:

1、父母长期患病,治疗费用大,导致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病历来判断疾病的轻重缓急,复审不需补充材料;

2、因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需要写明具体自然灾害并加盖乡镇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复审需提供新的证明材料;

3、父(母)亲患病,但尚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疾病证明,复审不需要补充材料;

4、家庭收入较低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在高校就读;需要学生证或加盖所在学校学生处公章的在校证明,复审需看学生证是否过期;

5、生产经营条件差,家庭收入低,需要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表中要反映经营条件差的原因或收入状况,复审不需补充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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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客 2023-02-01 15:43:49 回复

    申请条件:1、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学生。2、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家有危重病人,家庭无经济来源的学生或身患残疾的学生,须由所属乡镇或街道单位出具盖章的证明方为有效。3、除国家规定的抚恤金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烈士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须由所属乡镇或街道单位出具盖章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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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客 2023-02-01 14:04: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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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客 2023-02-01 10:30: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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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客 2023-02-01 14:53: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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