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城市政府可以采取哪些政策促进城市经济增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促进现代服务业实现率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意义
(一)总部经济在发展方式转型中具有突出战略地位。发展总部经济,既是中心城市实现产业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的战略选择,也是进一步发挥中心城市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优势,带动周边及欠发达地区共同发展的重要路径,是中心城市实现发展方式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已成为国际化城市综合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我市作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拥有发展总部经济的良好区位条件、现实基础和比较优势,应抓住当前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加快调整投资结构和布局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促进总部经济发展。
二、总部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
(二)总体目标。到2012年,建立比较完善的总部经济发展环境、政策框架和服务体系,总部企业数量明显增加,总部经济规模效应显著提高。每年引进2至3家跨国公司地区性总部或派出机构,6至8家国内大企业地区性总部或分支机构落户我市,力争驻青国内外知名企业地区性总部达200家以上。争取一批企业进入全国500强,一批企业进入全国民营500强,一批企业进入全国服务业500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科技研发为主的总部经济体系,打造总部基地城市品牌。
三、总部经济发展基本框架
(三)确立功能定位与布局引导。根据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要求和我市建设“三个基地、三个中心”发展目标,布局发展区位优势突出、功能定位清晰、产业特色鲜明的总部企业集聚区。即:以市南、市北、崂山、黄岛和高新区五区为先导,依托现有区位优势和服务功能,主要发展综合性总部;以四方、李沧和城阳三区为支撑,根据产业特点和服务业集聚区功能要求,重点发展职能型总部;以五市承接总部生产加工基地为重点,突出发展特色产业总部集聚地的全市总部经济发展格局。
(四)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地区性总部。发挥全国经济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以引进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地区性总部为重点,引导国内外大企业集团在青设立物流中心、采购中心、研发中心、中介服务中心、培训中心、旅游和会展服务中心,提高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鼓励和支持具有市场发展潜力、产业规模优势和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的总部企业根植青岛,加快企业和城市发展的国际化进程。
(五)大力培育优势产业总部企业。坚持以“青岛服务”提升“青岛制造”发展策略,走总部经济与优势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的道路,扶持和培育一批符合三大基地产业要求的总部企业,加快形成具有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鼓励本市优势企业特别是具有品牌和规模优势、发展态势良好的企业总部扎根青岛,加速成长壮大。对于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关联带动力强、发展层次高的本市总部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四、总部经济发展鼓励政策
(六)引进总部企业支持政策。新引进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符合条件的中央直属企业、全国500强和民营50强企业在青设立地区总部,经认定(认定标准附后)后,新增上缴税收形成的地方收入部分,三年内给予100%补贴,后三年给予50%补贴。对于营业期限、纳税规模、员工数量达到一定条件的地区总部,自建自用办公、营业用房的,按所购土地实际支付地价款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对于购置办公、营业用房的,按每平方米1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租赁办公、营业用房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且租赁期3年以上的,按每平方米5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上述补贴资金按财政隶属分担。上述政策期满后,执行我市促进大企业发展有关扶持政策。
(七)设立研发中心扶持政策。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来青设立独立核算研发机构,经认定后按税法有关规定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对其新增上缴税收实现的地方收入部分,三年内给予100%补贴,后三年给予50%补贴。研发中心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业务取得的收入,经批准后免征营业税,其研发费用可按税法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上述政策期满后,执行我市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有关扶持政策。
(八)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鼓励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快引进优秀人才,对引进且聘用的优秀人才年薪在1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按其上一年度所缴工薪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为期三年的奖励。跨国公司、国内大企业地区性总部及研发中心引进高级管理和研发人员,且所在企业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个人年缴纳所得税额的地方留成部分按100%给予为期3年的补贴,用于购房、购车补助。
(九)拓宽总部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总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并协调解决其在境内外上市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鼓励总部企业积极争取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鼓励总部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总部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合资合作、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十)实施积极的土地支持政策。在每年新供用地中,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提供一定比例的用地,以满足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用地需求。加快园区功能置换,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引导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改造成为综合工贸园区。对采取融资方式和由财政资金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建设的工业园区,给予贴息扶持和配套建设资金补助。
五、营造总部经济发展环境
(十一)构建信息发布服务平台。健全政府信息网络系统,定期向总部企业发布本市发展规划、重大发展政策、重大项目投资信息和改革措施,鼓励总部企业参与政府重要决策咨询论证和重大工程规划建设。依托优势产业和城市品牌影响力,构建国内集产品制造、设计、研究、展览为一体的信息发布中心,吸引相关行业展会和研究机构集聚,打造特色产业总部聚集城市。
(十二)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突出发展与总部经济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大力引入和发展金融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中介服务,以及由教育培训、会议展览、国际商务、现代物流等组成的专业配套服务体系。推进服务业与总部经济的良性互动发展,不断提升服务业的规模与能级,逐步提高城市现代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
(十三)实施自主品牌发展战略。积极引进、培育和保护知名品牌,构建良好的品牌建设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支持和培育总部企业标志性产品形成著名区域品牌,建设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牌孵化培育中心和集聚辐射中心,提升总部企业及行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整体形象和实力,增强我市对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集团的吸引力。
(十四)加强商务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城市道路交通、信息网络平台、水电热供应及环境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完善写字楼、停车场、高档宾馆、会议展览等商务设施智能化条件,规范和引导其按照国际化标准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总部楼宇经济项目建设,促进楼宇经济升级为总部经济。规划发展以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和新城市综合体建设相结合的城市组团。
六、优化总部企业服务环境
(十五)加强与总部企业沟通机制。建立市、区(市)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总部企业制度,及时了解并掌握总部企业需求,帮助解决发展中实际问题。定期举办政府与总部企业座谈等互动活动,加强政府与总部企业间的沟通与交流。有关部门对总部企业要实行常态化服务,建立专人、专线联系制度。
(十六)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和程序。创新政府服务理念,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总部企业新办理注册登记时,属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前置审批的事项,实行审批部门预核和对企业承诺制。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纳入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名单,为重大产业项目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七)为总部企业提供便捷通关优惠措施。总部企业办理进出口业务,符合条件的实行前推后移式便捷通关。积极为企业做好通关业务咨询等相关配套服务工作。实施电子口岸统一信息平台数字化监管和信息化服务,提高出入境人流、物流效率,推动口岸“大通关”进程。
(十八)为高层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便捷。对总部企业人员的因公出境申请予以优先办理,对总部企业聘用的管理人员及家属办理居留许可等事项提供便利,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其家属优先办理入户手续。做好总部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工作。对于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可在政府集中建设的租赁住房中安排部分房源,用于定向解决其高级管理技术人才住房问题。具体按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办法〉的通知》(青发〔2008〕19号)执行。
(十九)引进和培育总部企业需用人才。构筑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体系,完善各层次人才培训机制。总部企业接受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技能人才,实行优先保障和绿色通道制度。鼓励和协助总部企业与境内外高水平大学和培训机构建立人才培训机制,在重点领域引进境外高质量的培训机构和项目。鼓励总部企业配合标准化建设开展专业化认证培训。
七、拓展总部企业市场空间
(二十)构建“内聚外联”的培育和支持体系。支持我市大企业主动“走出去”拓展市场和资源空间,鼓励我市跨地区企业(集团)将研发中心、物流中心、销售总部等留驻企业总部,积极引进外地上下游配套企业、加快产业集聚和价值链条延伸。在营造企业总部发展和根植内聚效应的同时,形成优势互补、务实互利和开放互动的总部经济外联发展态势,全面打造适合我市产业发展特色的经济腹地。
(二十一)提升全市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把引进总部项目作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重点,以更好服务于自主创新、循环经济、生态环保市建设为目标,力争在发展产业集群、引进高端服务业项目、拓展引资和引税来源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实现招商引资提升质量的根本性转变。进一步发挥我市整体招商平台作用,推进以总部企业为主导和影响的以商招商、定向招商。
(二十二)推进总部经济半岛城市群发展模式。建立城市群间高效务实、互利共赢的良性发展机制,鼓励企业在城市群内按照区域功能定位,合理配置总部与生产基地。通过实行战略协同促进各经济主体的融合,提升区域对企业总部的吸引力,放大整体竞争力和经济效益。通过城市群中不同层级的城市产业区域分工合作,形成具有优势竞争力的产业群,以产业群的集聚和扩散效应拉动城市群的一体化进程。
八、建立总部经济协调促进机制
(二十三)建立青岛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成员由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制定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有关政策,负责资助和奖励的审核工作,协调处理总部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指导、协调督促总体工作的开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合办,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十四)建立总部经济信息共享和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全市总部经济统计测算和预测分析制度,实施政府部门总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及时、准确把握总部经济发展效应和贡献度。完善引进总部项目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引进总部纳税奖励激励机制,主城区增加引进总部企业考核权重,各市增加引进企业总部设立生产基地考核权重。
(二十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推进作用。行业协会要发挥市场监管、引导自律、培训服务等方面职能,引导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优化整合。协助做好总部企业引进、培育、资格评定等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反映行业动向,提出政策建议,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引导总部企业健康发展。
(二十六)加强总部经济研究和宣传。政府部门、研究机构要加强总部经济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提高把握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总部经济的宣传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宣传总部经济的政策、作用和进展情况,在全市形成有利于总部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总部经济发展总体目标的要求,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纳入全市政策配套和综合服务体系,形成有效的工作协调促进机制。
附件:
青岛市引进总部企业认定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总部企业引进认定有关工作,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有关要求,制定本认定标准及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认定标准及实施细则所称总部企业,是指在青岛市辖区内依法以投资或授权形式设立,对一定区域范围内所属企业或机构行使管理或服务等职能的法人机构。已认定的总部企业,是指按照本认定标准及实施细则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并获得认定的企业。
第三条 申请登记认定的总部企业应承诺5年内不将注册地址迁离青岛市,不改变其在青岛市的纳税义务。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方可享受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相关扶持政策。
第二章 管理部门
第四条 青岛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负责总部企业的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经合办)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受理区市上报的企业申请、初审报告,组织联席会议审核等工作;负责对已不符合条件的原认定总部企业提请联席会议取消其资格。
第三章 认定标准
第五条 总部企业认定标准:
(一)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母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低于3亿美元;
3母公司在中国累计投资总额不低于2000万美元;
4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家,且对其负有管理和服务职能,汇总(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外,符合商务部关于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有关规定,或上述规定的外商投资性公司;以管理性公司、研发中心或具有总部性质的生产性企业等形式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的;基本符合本条第(一)项规定,且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方向的各项规定,并为所在地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跨国公司,可以参照本规定申请认定。
(二)中央直管企业、国内500强和民营50强地区总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和税务登记在本市;
2企业主要投资者为总资产达到10亿元或净资产达到3亿元以上的市外内资企业,并在该企业直接投资入股的注册资金(本)中所占比例达到2/3以上;
3在青的自有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或注册资金(本)5000万元以上,或年销售(营业)额在3亿元以上;
4负责一定区域的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及服务、研发等总部职能,下属控股公司或管理的分支机构不少于3家,其中至少有1家是跨市企业,汇总(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外,以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在本市,经过认定的省级、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基本符合上述第(二)项规定,且其本身(或母公司)在国内外具有行业领军优势地位、对地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总部企业,可以参照本规定申请认定。
第四章 认定工作程序
第六条 拟申请认定的总部企业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一)总部企业认定申请书;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本企业(合并)审计报告;
(三)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的对本细则第一章第三条的承诺书原件;
(四)本市国税、地税部门开具的公司上年度完税证明或现驻地国税、地税部门开具的公司上年度完税证明;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接受总部管理和服务的企业名单(附企业工商、税务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统计部门出具的公司上年度报送的有关统计数据证明材料;
(八)其他可证明其总部功能性质的文件。
上述文件除注明为复印件的,需提供正式文件。
第七条 认定程序:
(一)总部企业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区市政府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负责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决定准予或不准予认定。其中,准予认定的,发放认定证书;不准予认定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向申请企业作出书面说明。
拟在青新设立总部的企业,迁入青岛1年后,经复核确认符合认定条件的,即可享受总部企业有关扶持政策。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八条 提供证明资料、数据及确认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对有关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申报认定的企业应根据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管理部门有权核查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第十条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资格。被取消资格的企业,其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相应终止。可视情节轻重,采取停止拨付专项资金、追偿资金及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一)因各种原因,不再符合青岛市总部企业认定条件的;
(二)以虚假资料申报认定总部企业资格和申请各项资金扶持的;
(三)违反本细则第一章第三条规定的;
(四)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
第十一条 负责认定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规定,廉洁自律,不得有营私舞弊和滥用职权行为。
第十二条 本认定标准及实施细则由市经合办、市外经贸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认定标准及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发展中心城市总部经济的措施
总部经济概论
总部经济定义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总部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赵弘研究员在国内首次提出总部经济理论。并对总部经济概念进行界定,他认为:“总部经济”是指某区域由于特有的资源优势吸引企业将总部在该区域集群布局,将生产制造基地布局在具有比较优势的其它地区,而使企业价值链与区域资源实现最优空间耦合,以及由此对该区域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一种经济形态。
总部经济的内在机制
赵弘研究员用“三赢”模型来解释解释总部经济产生的内在机理,企业按照总部经济的模式进行空间布局,把总部布局在发达的中心城市,而将生产加工基地布局在欠发达地区,由此使企业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取得中心城市的战略资源和欠发达地区的常规资源,实现两个不同区域优势资源在同一个企业的集中配置,不但能够使企业资源配置综合成本降低,而且使得总部所在的中心城市密集的人才、信息、技术资源得到最充分的效能释放,同时使得加工基地所在的欠发达地区密集的制造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因此,总部经济是一种能够实现企业、总部所在区域、生产加工基地所在区域“三方”利益都得到增进的经济形态,赵弘研究员把这一总部经济模型又称为“三赢模型”。
总部经济的产生和发展基于三个条件“假设”
赵弘研究员认为总部经济的产生和发展,基于以下三个条件“假设”:一是信息经济较充分发展。网络及通讯技术的普及,使得企业内部信息传递和组织成本大大降低,企业有条件实现内部不同组织的空间分离。二是企业在发展中对于战略资源的需求地位上升。随着企业规模扩大和市场竞争加剧,对于战略资源(信息、高级人才、科研成果等)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三是在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不同区域之间,两类资源的禀赋存在差异。在发达的中心城市,战略资源密集,其获取的成本较低;在欠发达地区,常规资源密集,其获取的成本较低。
总部经济满足两个方面的需求
赵弘研究员认为总部经济理论两手托着两种需求:一种需求是在城市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大背景下,满足解决欠发达地区企业发展人才瓶颈的需求;另一种需求是满足中心城市在规模不断扩张过程中,制造业向外迁移而出现“空心化”条件下城市产业接续、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上述两种需求在总部经济理论框架下得到了很好的满足:一方面,欠发达地区的企业将总部迁移到中心城市,可以利用中心城市的科技、人才、信息、市场等优势寻求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中心城市通过留下总部、吸引总部聚集带动服务业发展实现城市结构升级、产业转换和功能提升。
总部经济的五个特点
赵弘研究员认为总部经济具有特点五个特点:
一是知识性。企业总部集中了企业价值链中知识含量最高的区段,研发、营销、资本运作、战略管理等,属于高度密集的知识性劳动。
二是集约性。企业按照收益最大化原则布局产业空间结构,最大限度取得中心城市服务业发达、智力资源密集的优势,最大限度利用了生产基地土地、劳动力、能源等要素优势,形成产业配套,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成本。
三是层次性。总部经济模式在不同城市、不同区域,其产业、功能、规模都各不相同,具有全球总部、地区总部、国内总部以及行政总部、营销总部、研发总部等多种层次,从而充分发挥不同地区的资源优势,形成不同城市、不同区域之间的合理分工与合作。
四是延展性。总部经济形成了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之间的经济链条,不但能够实现二产向三产的延展,而且能够实现知识性服务业向一般性服务业的延展。
五是辐射性和共赢性。在总部经济这种模式下,可以通过总部——加工基地链条实现中心城市的信息、技术、人才等区域资源向欠发达的区域辐射,增强中心城市对周边地区的带动能力。同时,总部经济模式改变了区域之间对同一产业在企业、项目上“非此即彼”的简单争夺,实现不同资源优势的区域之间通过功能链不同区段的再分工进行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发展总部经济的五个条件
赵弘研究员在对纽约、新加坡、香港等城市研究之后总结出一个城市发展总部经济需要具备五个方面的条件:对一个城市发展总部经济的一般性条件进行如下概括:�
第一个条件是区域拥有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和科研教育资源,能够使得公司总部以较低的成本进行知识密集性价值活动的创造。提高城市的人力素质,同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该城市创业发展,是该城市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条件。比如,在过去4年里,香港特区政府用在教育方面的开支比1997年时增加46%,良好的人力资本是香港成为外国公司亚太地区总部和地区办事处首选的至关重要的原因。发展总部经济需要国际化人才和开放式的知识创新氛围。丰富的人力资本和教育资源,可以满足公司总部知识密集型价值创造活动的特定需要。纽约、香港、新加坡以及北京、上海等这些城市良好的区位优势、完善的基础设施条件有利于吸引大批集团公司总部所需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入驻,这是其发展总部经济具有的优厚条件。
第二个条件是区域要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良好的交通运输网络设施。比如纽约、香港、新加坡等城市,公司总部在这些城市聚集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这些城市天然的区位条件。这些城市天然的港口,为总部物流提供了便利。另外,便利的交通运输,完善的交通网络体系,也是决定总部区位选择的重要因素。便利的交通网络,有利于公司总部与公司内其他分部、子公司、加工基地之间的各种联系,这能够使公司主要决策者与相关人员之间有良好接触,掌握公司运营脉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三条件是区域必须具有便捷的信息获取以及良好地同异地沟通的信息通道,同时在基础性资源条件方面能够同附近周边地区形成较大的差异。�便捷的信息、网络可以大大节约公司总部与制造加工基地分离导致的空间成本,进而有力地吸引银行、集团公司总部的落户。如三个全球性城市,即纽约、香港、新加坡集中了数量极多的大跨国公司的总部,这与其便利的信息获取和沟通渠道是密不可分的。与此同时,在基础性资源方面,比如土地、普遍劳动工人等,该区域与其周边地区应形成较大的落差。这样可以增加企业利用区域之间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进行获利,从而促使总部经济在该区域的形成。
第四个条件是区域必须具备良好高效的法律制度环境,具有多元的文化氛围。发展总部经济,除了城市建设等硬件要达到较高标准,更重要的是在城市管理、文化氛围等软件方面具备良好的素质。发展总部经济要具备适应现代化城市管理的制度。城市决策层要努力营造一流的投资发展环境,使城市的综合营运成本最佳,并不断提高政府的服务效率,法律法规要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增加政府的透明度,为投资商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同时,城市的社会服务体系、市场秩序、通关秩序、诚信体系、社会治安状况、城市文明程度等等也要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同时发展总部经济要使城市成为世界各国优秀文化的熔炉。宽容的多元文化、多元梦想的城市性格正是一个城市发展总部经济的必备条件。宽容多元的人文环境可以降低企业空间成本,而语言和文化习惯的相同或相近,有助于信息的沟通、情感的交流。
第五个条件是区域应逐步形成围绕总部服务的专业化服务支撑体系。与总部经济相适应的专业化服务支撑体系应覆盖金融、保险、会展、商贸、航运、物流、旅游、法律、教育培训、中介咨询、公关、电子信息网络等诸多领域。事实上,国际化程度高、对公司总部吸引力强的城市,服务业在其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都在70%以上,比如香港,它的服务业比重已达到了82%。高度发达的服务业、连贯性的鼓励竞争制度、完整的服务业发展战略,是提高城市经济效益与经济实力的必然选择,也是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条件之一。
为促进总部经济的发展,推出了哪些政策?
近期,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上海市政府出台了《本市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此举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的系列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加快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功能性机构集聚上海、拓展功能和提升能级,积极参与上海“五个中心”建设。
本次发布的《若干意见》聚焦提升地区总部能级、促进总部功能发挥,共提出30条政策措施。按照功能划分,共分为六大板块,一是进一步鼓励总部集聚,调整总部和总部型机构认定标准,共3条;二是进一步提高跨国公司投资便利度,共2条;三是进一步提高跨国公司资金使用自由度和便利度,共13条;四是进一步提高跨国公司贸易和物流便利度,共6条;五是进一步提高跨国公司研发便利化,共3条;六是进一步加大对总部功能的配套保障,共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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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如何发展总部经济
近年来,如何大力发展以“乡镇增财力、农民增收入、农业增效益”为重点的乡镇经济显得越来越重要了,这是因为乡镇经济作为县域经济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环节。乡镇经济能激发基层的活力和创造力,从而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城乡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我认为,首先是要发展乡镇工业。发展乡镇又要以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为重点。乡镇要按照集约发展、效益优先的原则,大力发展乡镇工业,从而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一、大力发展园区经济。现在的丰顺拥有县工业园区、汤西工业园区、丰顺潭江陶瓷工业园等,因此,建造符合地方乡镇的工业园区根据乡镇街道的要素和禀赋和经济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建立一批具有地方特色鲜明的乡镇工业小区,我们知道一个工业小区就是一个增长极。在乡镇工业小区的强力拉动下,增加乡镇街道的财政收入例如,新南方青蒿药业基地的建立,是一种青蒿(第四代)抗疟疾药。它是一种获世界卫生组织认可、全球最先进、价格最低廉的青蒿复方(第四代)。已经带动了周围数千农户种植青蒿,种植面积多达5万亩,产值高达18.6亿元,利税将近1.5亿元,各镇都已建立了青蒿种植示范点,并全部签订了保价购销合同。这个将有利于有实现农户生产产品,企业定价定期收购农产品,降低了世界大市场经济环境的影响下对农户生产农产品的积极性,使农民群丛的利益得到保障。
加快乡镇的重新规划和建设既有利于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又有利于乡镇经济的建设。因此,首先要以规划为先导。县镇府应该高度重视发挥规划在城镇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着力调整城镇格局。逐步完善以城区为龙头,工业园区为亮点一县两岸三镇为全县城镇建设城镇化格局。其次,要以产业为依托。要充分发挥各个乡镇的资源、技术、劳动力等方面的优势,开发具有特色的主导产业,以此支撑城镇的快速发展。再者,要以增收为目标。充分发挥人口集聚功能,在小城镇户口、建房用地、证件手续、银行贷款和生产经营等个方面实施优惠扶持,促进城镇的繁荣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提高城镇化水平。
二、错位发展特色工业。以各乡镇的实际情况着力发展竹林、矿产、石材等资源加工业,县城城乡则以做大做强喇叭传统工业,潭江以发展陶瓷为主要产业,汤南以发展地方食品面线加工业为主要特色,县政府提供和创造相关产业链,以特色牵引竞争力。
例如,丰顺准备做中国的“第一喇叭生产县”,做走出围龙看梅州的主打产品,目标是使丰顺喇叭响遍天下。县镇府应该协助企业规划和提供良好的生产、销售和融资上,使丰顺喇叭能成为具有的生产优质的产品的能力、上市能力和使产品不断创新和扩展其他领域。能真正地成为地方经济的特色,引领相应的配套服务上一个台阶和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所以发展以丰顺喇叭响遍天下的口号,来错位发展当地的特色经济,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现在丰顺拥有电声企业195家,从业人员多达2万余人,电声行业产值达10亿元人民币,占全县总产值的32%全县电声产品及其配件出口3584万美元。出口稳定而且出口国家和地区多达70个。实现以“丰顺喇叭”来主打县级经济的产品是相当合适的。县镇府应该加大力度发展这个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扩大先的知名度。先找到一个做有把握吹响的喇叭,一鸣惊人;再借助产品的影响力,凝聚各方合力使之形成产业集群。形成种类齐全、知名品牌、集群发展,并辐射到珠三角,成为全国主要生产电声产品的基地之一,让丰顺喇叭走向世界。
三、着力扶持中小企业。想打造良好的企业品牌,就顺着大势积极扩宽国内外市场,争取更大的发展。以高新技术引领产品进行创新和改造使之变成新的产品,具有新的功能。县委、县镇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和扩大招商引资的渠道,完善工业区的信息服务渠道,为县里的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宣传和服务性功能。进一步,发展中小企业使之能做大做强,成为县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例如,为工业园筹建工业园网站。来提高中小企业的知名度、塑造品牌和抬升企业产品形象。镇府加大对这些中小型企业扶持力度,为他们创造良好的产品展销平台,以及产品的部分售后服务。加大对县内的技术学校、培训班和训练场地的扶持力度,使之能为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专业人才和具有创新能力的技术工人。
其次是发展现代农业。我们知道农业是一个县的民生问题的关键,农业的发展站在县域经济的范畴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对县域内的工业、建筑工程和信息工程的建设造成严重的后劲不足。对丰顺来说,既是工业基础薄弱又是农业水利基础落后的县域。而发展基地农业可能是一个最有效的办法,以解决个体化的农民小生产与市场化的社会生产的矛盾。所以一是建造基地农业,如现在八乡镇由乡贤投资的茶园、番薯种植基地、八乡水库养殖基地和汤西镇的甜玉米上产基地等等。现代农业就应该实现农业产业化的经营,以龙头农产业带动农民发展农业。从我市县投资兴办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业生产基地联结农户进行生产还组织为农户培训、咨询、种子和种苗等。积极组织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与大学开展技术合作研究,引进、转化及推广科研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迅速转化和产业化。从而有利于发展我县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工工业和提高产业化配套技术水平。
四、在我县很有必要实施外向拉动经济的发展,因为无外不活,无外不快。外向经济的拉动有利于保持乡镇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这就是我们要实施外向经济的关键所在。1、搭建平台“请进来”,县镇府对各个乡镇进行认真研究自身的区域优势和产业优势,精心构造招商引资的载体。增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各乡镇的工业小区的规划评审,加快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加于精心策划包装项目。以具有地方特色的项目为依托,来吸引外来企业带进新项目。还要大力鼓励企业实行“走出去”战略,大力发展和创造条件扶持外向型、出口创汇型企业,使之积极参与全球竞争。我县可以以电声、红木家私和茶叶等等为主要涉外生产企业,使之能与国际上的剧团公司竞争。
五、人才的招聘和管理。农业的产业化和产品的销售上,人才的重要性就不言而渝了。我县应该加强对人才的招聘和管理/以至于造成人才流失。管理方面的人才有利于为农业的农贸供应、产后服务、解决农副产品的出售、企业的重组、安置和偿债提供良好的策划方案,尤其在组建产品销售网络、产品经营和招商引资以及队伍建设上等等方面,起到的作用是巨大的。还应该积极与市内大学通力合作,达到充分利用大学的学术、技术、信息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加速对农业的改造和农业产业化。
在我看来县镇府必须加强对乡镇的政策扶持,因为强化政策扶持也是发展乡镇经济的坚强保障。以鼓励经济较强的乡镇率先发展,薄弱乡镇加快发展及对我县的人才资源进行整合。在干部的调配中特别注意县直属部门与乡镇干部的交流,并尽可能把优秀干部配带乡镇第一线。在乡镇党委换届中进行县直属干部与乡镇干部的交叉调配,是乡镇干部进一步年轻化。在公务员的挑选时以领导组织能力和文化程度并举为人才选用机制,使乡镇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引领青年人才走向村寨、社区任职,强化基层班子的建设。可以通过优先提拔的职级激励、奖勤奖优的经济激励和后退问责的责任激励。以激发各个乡镇的你追我赶的竞争热情。
在实行强镇的战略的同时,时刻不忘较为贫困的乡镇的帮扶力度,对财力薄弱的乡镇,在交通、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财政分成方面加大资金扶持;对地方偏僻的、交通不方便、区位不优的乡镇,则在政绩考核、水款征收等方面给予倾斜政策。从而实现乡镇经济的均衡发展。
县镇府还可以为企业技术创新与品牌的树立提供相应的帮助,充分发挥县域经济的规划和策划作用。开设相应的专业人才培训班和行业联盟及在县内建立信息化平台,有利于我县的电声企业实现行业联盟一体化,从而增强电声行业的整体竞争水平。再加上建立合适的供应链体系,更有利于我县实现“丰顺喇叭响遍天下”的目标。由于我县网络的存在相当大的局限性,特别是企业间、企业内部的局域网网络、ERP几乎没有。而在信息化时代的今天显得更加落后,所以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来增强企业的相对竞争力有重大的作用。通过信息化来管理来增强企业、行业的竞争力明显变得重要了。
企业才是乡镇经济推动的主要动力和主要参与者。因此,各个企业也应该要向特色、专长、精密方向发展。能从自身企业的实际出发,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要从本企业有特长的产品上下功夫,充分利用本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要大而全,小而全的企业才是最了解市场的需求,了解产品发展的动向,通过联合才能较快地满足市场需求。但对县内的较大型企业拥有这个实力,可以为县内的行业做些相应的贡献。镇府也应该积极鼓励企业这样做,从而培训出更多的专业人才,使县内的行业的技术人员水平有较高的提高。
由于本人拥有的知识有限和运用知识的能力尚未达到专业水平。
因此,此篇论文纯属个人简陋的想法,有些地方可能以偏盖全了。请多多指正!本人在此,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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