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 1、2014年本人想在哈尔滨民生尚都买一套经济适用房,有套没满5年没有产权的房子买可以么?有法律效应么?
- 2、哈尔滨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买卖吗?要交哪些税
- 3、哈尔滨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怎么样?
- 4、哈尔滨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2014年本人想在哈尔滨民生尚都买一套经济适用房,有套没满5年没有产权的房子买可以么?有法律效应么?
没有产权就意味着不能过户,不能过户就意味着你没有保障,存在法律风险,建议勿买,别贪小便宜。望采纳。
哈尔滨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买卖吗?要交哪些税
经济适用房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那么,哈尔滨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买卖吗?哈尔滨经济适用房买卖要交哪些税?我和你一起详细了解一下。
经济适用房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 商品住宅 ,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划拨的方式。那么,哈尔滨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买卖吗? 哈尔滨经济适用房买卖 要交哪些税?我和你一起详细了解一下。
哈尔滨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买卖吗
1、在哈尔滨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业主 现在可以依照目前 市场价格 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 完税凭证 、 房屋所有权 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 产权过户 手续即可。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3、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 购房 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持哈尔滨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到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哈尔滨经济适用房买卖要交哪些税
哈尔滨经济适用房买方所交的税有: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印花税,每件5元。
在交易过程中,卖方所交的税有: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 建筑面积 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城镇职工按规定首次购买公有住房的, 免征契税 ;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 公共维修基金 ,购房款的2%。
以上就是买卖经济适用房的 税费 相关的内容了,由于经济适用房在获得完全产权后是属于自己的房屋上市,所缴纳的税费按正常手续办理就可以了,在过户手续没有办好的情况下,提前 交房 是需要谨慎的。毕竟发生纠纷的话后悔也就来不及了。
哈尔滨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怎么样?
哈尔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凡具有哈尔滨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一)年收入在4万元(含4万元)以下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二)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入伍的老军人;(三)市**组织实施的重点工程或危棚房改造涉及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四)现住房面积低于本市住房面积控制标准70%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规定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准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单身申请人、三口人(含三口人)以下的家庭申请人,可购买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三口人以上的家庭申请人,可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最大不得超过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规定还明确,以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其他政策性保障住房。 一般申购经济适用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如实填写的《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 (二)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 (三)提供申请人及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书面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先由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然后区指定机构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的,报市房产住宅局登记。在办理登记过程中,市房产住宅局还要做形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予以退回。
哈尔滨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根据《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哈尔滨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条件标准如下:\x0d\x0a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x0d\x0a2、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10212元)。\x0d\x0a3、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x0d\x0a凡具有哈尔滨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x0d\x0a(一)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10212元)。\x0d\x0a(二)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入伍的老军人;\x0d\x0a(三)市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工程或危棚房改造涉及的被拆迁居民家庭;\x0d\x0a(四)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x0d\x0a(五)规定还明确,以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其他政策性保障住房。\x0d\x0a4、规定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准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单身申请人、三口人(含三口人)以下的家庭申请人,可购买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三口人以上的家庭申请人,可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最大不得超过建筑面积100平方米。\x0d\x0a5、符合条件的市民家庭可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提出申请,同时选择申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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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0d\x0a(一)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10212元)。\x0d\x0a(二)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入伍的
手续即可。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
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书面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