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深圳龙岗无偿献血地点

第三方分享代码
hacker 3年前 (2022-07-01) 文聘 180 5

介绍:

献血间隔时间为什么要6个月?

红细胞的生存周期是120天,间隔6个月比较科学,国外一般是三个月的,不同体质有不同的间隔时间

.

深圳作为我国的经济特区,在立法权上享有制定特区单行条例的权力。一般而言,经济特区法规的效力等级低于授权主体全国人大本身制定的法律,但又高于与经济特区授权主体相同级别的国家机关所制定的普通规范性法律文件。与地方性法规相比,经济特区法规在许多方面带有明显的破格性与先行性,有时还带有一定程度的试行性。

在199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献血法》之前,也就是在1995年9月15日,深圳特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这就是一部不仅诞生早于《献血法》的地方规章,而且是一部典型的特区单行条例。而特区单行条例,只要其立法精神同《献血法》一致,就可以在特区辖区内获得合法的法律身份。这部《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无偿献血的公民每次献血量在二百毫升至四百毫升,两次提供全血间隔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献血为什么要间隔6个月啊?拜托各位大神

红细胞的生存周期是120天,间隔6个月比较科学,国外一般是三个月的,不同体质有不同的间隔时间 . 深圳作为我国的经济特区,在立法权上享有制定特区单行条例的权力。一般而言,经济特区法规的效力等级低于授权主体全国人大本身制定的法律,但又高于与经济特区授权主体相同级别的国家机关所制定的普通规范性法律文件。与地方性法规相比,经济特区法规在许多方面带有明显的破格性与先行性,有时还带有一定程度的试行性。 在199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献血法》之前,也就是在1995年9月15日,深圳特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这就是一部不仅诞生早于《献血法》的地方规章,而且是一部典型的特区单行条例。而特区单行条例,只要其立法精神同《献血法》一致,就可以在特区辖区内获得合法的法律身份。这部《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无偿献血的公民每次献血量在二百毫升至四百毫升,两次提供全血间隔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献血两个月后还可以献血吗》?

红细胞的生存周期是120天,间隔6个月比较科学,国外一般是三个月的,不同体质有不同的间隔时间

.

深圳作为我国的经济特区,在立法权上享有制定特区单行条例的权力。一般而言,经济特区法规的效力等级低于授权主体全国人大本身制定的法律,但又高于与经济特区授权主体相同级别的国家机关所制定的普通规范性法律文件。与地方性法规相比,经济特区法规在许多方面带有明显的破格性与先行性,有时还带有一定程度的试行性。

在199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献血法》之前,也就是在1995年9月15日,深圳特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这就是一部不仅诞生早于《献血法》的地方规章,而且是一部典型的特区单行条例。而特区单行条例,只要其立法精神同《献血法》一致,就可以在特区辖区内获得合法的法律身份。这部《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无偿献血的公民每次献血量在二百毫升至四百毫升,两次提供全血间隔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的决定(2020)

一、将第四条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加强对血液管理工作的领导,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建立促进无偿献血健康发展运行保障机制,将无偿献血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无偿献血工作有效开展。

“市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无偿献血年度工作方案。

“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二、将第五条修改为:“市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的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完善献血、采血、供血、医疗临床用血的有关管理制度;

“二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三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

“四建立血液工作信息化系统,实现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市中心血站、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优化采血、供血、用血和费用核销管理流程;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区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级红十字会应当积极推动无偿献血。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积极推广无偿献血、自体输血。”三、将第七条修改为:“加强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等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工作,相关单位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本辖区适龄健康公民参加无偿献血。

“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组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组织。鼓励公民加入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组织,参加无偿献血志愿服务。

“文化、教育等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无偿献血和安全用血知识的宣传工作。

“新闻媒体以及其他广告发布媒介应当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开展公益性的无偿献血宣传。

“鼓励车站、机场、码头、广场、公园、影剧院、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社区,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营单位等,通过设置或者管理的宣传栏、公共视听载体等设施,配合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以宣传画、标语、宣传片等形式,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

“每年六月为无偿献血宣传月。”四、将第八条修改为:“市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城乡统筹、方便献血的原则,会同资源规划部门制定固定献血站(点)的设置规划,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组织实施。

“流动献血车采血作业的地点,由市中心血站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沟通、协商后确定;公安、市政园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并提供便利条件。人流量大的商业区、车站等地的有关业主单位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应当予以配合。”五、将第九条修改为:“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公民可以参加无偿献血。

“鼓励稀有血型的公民积极献血。”六、将第十条修改为:“无偿献血的每次献全血量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献全血间隔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因特殊情况需要,可以缩短献全血间隔期,但男性一般不少于三个月,女性一般不少于四个月,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单采血小板等血液成分的采集量和间隔期按照国家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七、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市中心血站对无偿献血者,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实行安全采血,发给《无偿献血证》,逐步推行电子无偿献血证。”八、第十二条增加两款,作为第三款、第五款:“无偿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献血者在就医时可以终身免费临床用血。

“无偿献血者捐献单采血小板的,献血量按照一个治疗量折合全血八百毫升计算。”九、将第十三条修改为:“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就医的,可以免费使用血液,其免费用血总量以无偿献血者所献合格血液总量为限。

“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的献血者,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就医的,可以按照前款的规定免费使用血液。”十、将第十四条修改为:“根据本条例规定可以免费使用血液的,可以按照规定报销相关费用。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十一、第二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市中心血站应当优化献血流程,改善献血环境,为无偿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和良好的服务。”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

  • (*)

最新评论

  • 访客 2022-07-01 06:25:23 回复

    处(镇人民政府)沟通、协商后确定;公安、市政园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并提供便利条件。人流量大的商业区、车站等地的有关业主单位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应当予以配合。”五、将第九条修改为:“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

    1
  • 访客 2022-07-01 06:12:17 回复

    区内获得合法的法律身份。这部《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无偿献血的公民每次献血量在二百毫升至四百毫升,两次提供全血间隔期不得少于三个月。”献血为什么要间隔6个月啊?拜托各位大神红细胞的生存周期是12

    2
  • 访客 2022-07-01 08:08:02 回复

    规定执行。”七、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市中心血站对无偿献血者,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实行安全采血,发给《无偿献血证》,逐步推行电子无偿献血证。”八、第十二条增加两款,作为第三款、第五款:“无偿献血者捐

    3
  • 访客 2022-07-01 04:56:28 回复

    中心血站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沟通、协商后确定;公安、市政园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并提供便利条件。人流量大的商业区、车站等地的有关业主单位在

    4
  • 访客 2022-07-01 03:56:33 回复

    血,发给《无偿献血证》,逐步推行电子无偿献血证。”八、第十二条增加两款,作为第三款、第五款:“无偿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献血者在就医时可以终身免费临床用血。“无偿献血者捐献单采血小板的,献血量按照一个治疗量折合全血八百毫升计算。”九、将第十三条修改为:“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子

    5